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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 托 协 议
甲方(委 托 人):
乙方(被委托人):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本着平等、自愿、诚实原则,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甲方委托乙方准备
的注册申请资料。
二、工作进程
1、自甲方提交所有法定资料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,乙方为甲方申办手续准备材料。
2、在材料准备完毕后,由甲方在必要的材料上盖章,乙方为甲方全程跟踪手续代办。
三、费用
1、咨询代理费
甲方应支付乙方咨询代理费共计:
元。
2、申办费用
审批费壹仟元(如有BBS,则审批费为壹仟伍佰元)
公示费柒佰捌拾元。
四、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
1、甲方责任和义务
(1)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,以保证手续代办的顺利进行,并承诺提供材料合法性。
(2)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必要的材料上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2、乙方责任和义务
(1)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开始工作,准备相关材料
(2)乙方应全程跟踪手续代办。
(3)甲方交给乙方申请资料,乙方只能作为申请时使用,并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挪做它用。
五、违约责任
1、因甲方原因引起材料准备期过长,影响手续申办时间,甲方应适当延缓手续的代办时间,延缓期限双方协商决定。
2、因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并由此引起的取证时间延长,由甲方负责。
3、因乙方原因未能取得许可证,由乙方负责,全额退还甲方先前已支付的咨询代理费。
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。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,须经双方共同协商。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签字(委托人):
乙方签字(被委托人):
盖章:
盖章:
年
月 日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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